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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起重机安-全操作注意事项 1、起重机操作人员专门训练,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,发给合格证,方准上岗操作,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。 2、进行起重作业前,操作人员一定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,钢缆是否符合安-全规定,制定器、液压装置和安-全装置是否齐全、可靠、灵敏,严禁设备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,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,吊车外壳一定有可靠接地,吊车停放或行驶时,车轮、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、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、坑深度的1.2倍;否则.要采取防倾、防坍塌措施。 3、在起吊较重物件时,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,检查机械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,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、操作人员一定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,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。操作前一定先鸣喇叭。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,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;工作中,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,立即服从 5、严禁吊物上站人、严禁吊物超过人顶、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。 6、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,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。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°,严禁斜吊、拉吊和快速升降。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,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。 7、设备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,应与其保持一定距离,在上限回转范围内,允许与输电线路的近距离见下表,雨雾天气时距离应加大至1.5倍以上。该设备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,一定要将吊臂放下。 8、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,一定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,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,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.绑扎吊索时,要注意负荷的分配,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上限起重量的80. 9、工作时,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,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。在吊臂全伸变幅至上限仰角并吊钩降至低位置时,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。 10、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°,本设备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,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。 11、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,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;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,不得进行起吊作业。停工或休息时,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。 12、工作完毕,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,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。 上一篇浅析起重机使用保养措施下一篇门式起重机安装注意事项 |